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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簡介




1.民國 37年正式成立 ,假 大竹派出所房舍 一間辦公。

2.民國 40 年由大竹派出所搬遷到 大竹區公所 辦公。

3.民國 42年 由 本地善心業主李火爐 先生 提供土地, 為衛生所建地 ,當時彰化市長杜錫圭代表彰化市公所,與李先生簽基地租賃契約書, 租期 民國 42年6月1日至民國51年12月31日, 租金每年新台幣62元 ,分二期繳納,係補貼業主地價之價款;因業主李先生過世,土地所有權過戶有爭議, 于民國81年 經彰化市調解委員會調解,重訂租賃契約, 租金每年新台幣191880元 ,租期至民國 90年6月30日止。

4.當年至 50年衛生所隸屬 彰化縣衛生院 。

5.民國 50年7月改隸屬 彰化市公所 。

6.民國 63 年 8月重新改隸屬 彰化縣衛生局。

7.民國 78 年與彰化市南西北區衛生所合組彰化縣彰化市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

8.民國 82 年 8月成立彰化市大竹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。

9.民國 84 年 3月起加入全民健保。

10.民國 84 年 7月起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。

11.民國 84 年 7月開辦 衛生所資訊系統行政業務電腦化。

12.民國 84 年 12月成立義工隊。

13.民國 85 年 3月開辦門診醫療保健業務電腦化。

14.民國 86 年 7月開辦社區衛生評估工作。

15.民國 87 年 4月20日開始實施醫藥分業,本所於 87 年9月起處方簽釋出 。

16.民國97年由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經費新建辦公廳舍於民國98年12月26日搬遷至彰南路2段346巷31弄26號現址迄今。